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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臺灣成為偽作的天堂!鑑定鑑價制度亟待建立」系列專文 (4) 日本藝術品鑑定與鑑價制度概述


黃亞紀

本文收錄於 2011年, 典藏今藝術



日本現當代藝術品的鑑定與鑑價,現今沒有具公信力的執行機構。關於藝術品的鑑價部分,曾於日本經濟泡沫時為企業收藏藝術品、並於泡沫破滅後處理企業藝術品資產的Miyake Fine Art三宅伸一表示,要了解日本藝術品的鑑價必須先了解日本藝術品價格成立的背景,十九世紀日本設立藝術大學後,日本文部省為了讓藝術大學畢業生能有展覽及販售作品維生的平台,於1907年開始了「文部省美術展覽會」(後改稱「帝展」、「新文展」,現稱為「日展」),展覽成員因以藝術大學為主,具有濃厚的師生、學長關係,因此日本藝術品的價格多由藝術家社會的尊卑關係訂立,而非作品本身好壞。這樣的市場價格標準持續到1980年代後半,日本經濟泡沫讓日本藝術市場價格發生一波變化,像是東京美術俱樂部(由東京美術商協同組合成立)之間交換作品、互相擔保來買空賣空作品的風氣,或是服務高收入客戶的百貨公司也成立藝術品部交易藝術品,這些都影響了日本藝術品的價格,導致價格非常混亂,也造成泡沫破滅後藝術市場的無法持續。現今逐漸重新建立起的當代藝術市場,包括近來活躍的拍賣公司,其實都是這三、四年間形成的。


關於藝術品鑑價,日本目前有三種業者進行:東京美術俱樂部、畫廊、拍賣公司,而鑑定部分則有東京美術俱樂部、相關藝術家的鑑定機構、畫廊。現代藝術品鑑定中,最常見的是由東京美術俱樂部開立的鑑定書,儘管大多數拍賣公司收件時願意接受其鑑定書,但是由於東京美術俱樂部的鑑定書中只有「真」或「假」的鑑定結果,不會條列鑑定理由和鑑定者資訊,難有充分說服力與公信力。過世現代藝術家則由其家族或美術館組織鑑定機構,例如橫山大觀作品便由橫山大觀紀念館、棟方治功則有棟方治功鑑定委員會,只是日本市場中已出現偽造的鑑定書、鑑定印鑑等,相當混亂。


當代藝術家方面,若是長期經紀畫廊的藝術家,通常可由經紀畫廊協助鑑定,例如小山登美夫畫廊便有奈良美智作品的收費鑑定服務。2007年倫敦佳士得拍場曾出現三張奈良美智贗作遭奈良與畫廊指出後撤拍,2009年日本雅虎網路拍賣也出現了兩張奈良贗作,雖經奈良本人留言指出後卻依然成交。目前日本法律對藝術品買賣的主動性甚低,法律上也缺乏相關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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