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加拿大藝術品捐贈鑑價制度
在加拿大,任何跟聯邦所得稅有關的事務都規範在「所得稅法案(Income Tax Act)」,所有加拿大大部分省份和地區的稅務法律都是屬於加拿大稅務局(CRA)所管轄。常見的藝術品鑑價多屬於個人財產的事件範疇,如承保範圍、離婚財產分配、損害索賠、預期買賣的價值,諸如此類。當把財產認列贈與到已註冊的慈善機構或是其他合格的受贈者,且捐贈者想要抵減稅額的情況下而產生的資產鑑價時,將涉及到加拿大稅務局或加拿大文化資產出口審查委員會等單位。這方面包括面對文化資產認證申請,以及採用公允市場價值(FMV)來計算資本利得稅等為了稅務目的所作的贈與鑑價。
加拿大稅務局的出版物「贈與及所得稅P113版本第15版修訂版(Gifts and Income Tax P113 (E) Rev. 15)」提供針對個人財產贈與已註冊的慈善機構或是其他合格的受贈者時,需要遵守的鑑價相關資訊。鑑價必須基於適用估價規章的原則、理論及流程並且遵守「專業鑑價實務統一準則(Uniform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Appraisal Practice)」,或是「ISA鑑定報告書寫準則(ARWS)」。關於所得稅務用的文化資產認證,屬於加拿大文化資產出口審查委員會的權限。審查委員會的「申請指南及補充資訊(Application Guide and Supplementary Information)」中詳述對於附在文化資產認證申請的鑑價報告相關要求,包括附在認證申請的鑑價報告一定要符合這個出版物所述的格式,這些鑑價是為了取得文化資產所得稅認證(T871表單)所作。當捐贈者要申報所得稅時,會使用文化資產所得稅認證和受贈機關發行的稅單一同取得稅額扣抵。加拿大稅務局(CRA)和審查委員會是兩個不同的單位,而且CRA不能推翻審查委員會決定的公允市場價值。
資產捐贈的類型
資產贈與兩種形式,第一種是現金贈與,第二種是非現金的資產贈與,也可稱作實物贈與。非現金的資產贈與包含下列幾種:
資本資產(Capital property)-包含平房、商辦或租用的大樓及設備、股票或債券。通常由會計師估價的股票及債券也是資本財產。不過別人要求你鑑價的可能是贈與的商用或租用設備及機器。注意:資本財產不包含商業存貨。
自用資產(Personal-use property,PUP)-這指的是為了個人用途或是自己和家人的樂趣所持有的資產,這包含所有個人及家庭的物品如家具、車子、船等等。
指定個人資產(Listed personal property,LPP)-這是自用資產的其中一類,它被區分開來是因為LPP具有隨時間增值的潛力,然而PUP的價值會隨時間而減少。LPP包含所有或部分藝術品、珠寶、珍書善本、對開本和手稿、郵票及硬幣。
認證文化資產(Certified cultural property)-這指的是審查委員會認定「極為重大且對國家有重要性」的資產,若加拿大喪失這個資產會是國家文物的重大損失。認證文化資產可以包含科學或科技物、藝術品、裝飾藝術、軍用品、樂器或是檔案資料,且不一定要起源自加拿大。
贈與流程
慈善贈與的第一步就是贈與者要先決定他們要贈與物品給哪個組織、機構或政府單位。慈善贈與可以藉由活著的人或是已故贈與人的最後遺願及遺囑(Last Will and Testament)實行。如果贈與者想要扣抵贈與稅,就要確定他們選擇贈與的組織、機構或政府單位是否符合前述CRA對於合格受贈者的標準。贈與者選擇好合格的受贈人後,下一步就要聯絡受贈者願不願意接受贈與,如果受贈人接受贈與,這項財產就應該要鑑價。贈與物有可能是下列幾種:
生者的慈善贈與;
贈與人已故,透過遺囑的慈善贈與;
文化資產贈與。
通常會請求慈善贈與鑑價的會是贈與人、遺產受託人(estate trustee)或是合格的受贈組織。文化資產認證所作的鑑價大部分是由受贈組織所請求,而且受贈組織必須是符合加拿大文化遺產部(Department of Canadian Heritage)規定的特定機構或公家機關。在加拿大有270家特定的組織,清單可參考加拿大文化遺產部的網站,包含:機構如博物館、國家畫廊、檔案庫和圖書館,以及公家機關如城市、城鎮、原住民自治區和其他會收藏、保存和展示文化資產的政府機關。基於一些特別的誘因鼓勵加拿大國民贈與或出售文化資產,給有義務展覽並保存這種資產的特定機構及公家機關。如果某個文化資產經審查委員會認定為「極為重大且對國家有重要性」(outstanding significance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OSNI),且這項資產被贈與給特定的機構,其稅負優惠比起非文化資產的贈與能得到的稅負優惠還要高。贈與經認證的文化資產,不用繳納資本利得稅外,還可以請求完全抵免稅額保留百分之百淨利以及五年結轉準備金。受贈機構要準備佐證OSNI的紙本證明作為申請認證資料的一部份。組織必須經加拿大文化遺產部正式認定才能爭取稅收鼓勵並依文化資產出入口法案(Cultural Property Export and Import Act)授予準備金。
三種估價法與兩個日期
加拿大CRA和審查委員會認可的三種方法,分別是:
1. 贈與物的成本或售出價格
納稅人對於這項財產所支出的成本,或是這個財產在被贈與出後又被出售而受贈組織收到的實際售價,這兩者會是公允市場價值的最好表示。不過因為市場情況會改變,要是財產不是在理想接近贈與日時買賣的,財產的成本或售價可能會無足輕重。成本或是售價為公允市場價值最好表示的情況有:
買或賣接近公開市場的估價日,
買或賣是經過「公平交易」(也就是說,是在自由地在公開市場中進行,沒有不正常的壓力。)
買家和賣家知道所有相關的事實,
買家和賣家不需要特別行動(不用強迫行動),而且
在買賣日及估價日之間市場沒有改變。
2. 買賣資料對照法
買賣資料對照法是與其他相似物品比較來分析,其他相似物品是要過去曾被買賣且接近鑑價生效日,透過正常交易出售給大眾。資料分析包含售價,以及此售價與增進或降低價值的特性之間的關聯。換句話來說,估價結論是源自於比較鑑價物的特徵與其他相似售出物品的相對應特徵,其他售出物品作為對照標準。之後在作調整以反映差異。買賣資料對照法的可信度取決於贈與物與其他類似售出物的相似程度,包含物品物理特性與狀況、交易的性質、市場狀況及買賣發生的時間。異常高或低的價格不太能表示公允市場價值。公允市場價值反映在透過正常交易途徑、一般市場中該物品被合理期待轉手的最高價,最好透過模式一致的買賣來找出公允市場價值。
3. 重置成本法
用來估量保險用途的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法是最典型的作法。雖然無法全然適用於公允市場價值的判定,但它還是可以用在一些特殊財產上或是能對照的買賣有限,甚至沒有時。重置成本法會比較鑑價物以透過購買或生產(例如:委託別人製作)的方式去,獲取一個各方面都可對照的替代品時所需的成本。主要用於鑑價一些特殊、大尺寸、特定場域或用新媒體創作的物品,通常市場都會有限制,這些特殊例子中生產成本(包含創作者的費用)會是決定公允市場價值時重要的因素。採用重置成本法時,鑑價師必須認知到成本並不等同於價值,且鑑價物並不能被新物品或複製品代替。因此鑑價師需要根據反映鑑價物的某些特性增進或貶低價值如作品狀況、時期及作品來源(provenance)等條件作調整。新物品或複製品不能取代這些估價特徵,也因此鑑價師需要推理辯證來考慮替代或生產成本作為金額參考基準。通常鑑賞用資產(appreciable property)像是古董、收藏品和藝術品的重置成本等同於公允市場價值。
慈善贈與需要注意的兩個日期為:
贈與日- 贈與契約成立的時間。
估價基準日(Valuation Day,V-Day)如果贈與人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就持有這個贈與物,且贈與物價值超過1,000加幣(單件或成套,只要適用的話),除了在贈與當天的公允市場價值鑑價外,也會需要針對它在2016年12月31日時的價值作鑑價。2016年12月31日為加拿大資本利得稅生效當天,稱為估價基準日(Valuation Day,V-day)。估價基準日和贈與日的公允市場價值差會用來計算贈與者應繳的資本利得稅。
鑑價報告項目原則
此外,鑑價報告每項物品或每類物品的描述,也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包括每項鑑價物都要描述,如果是大量物品或檔案全宗(fonds),就必須要分類成有邏輯的範疇來敘述:
物件編號
創作者/製造者[全名、出生及逝世時間、國籍]
標題[該財產已知或可以被鑑別出的名稱]
創作時間或時期[如果不知道的話要具體說明情況;照片包含拍攝及洗出時間]
版本編號及版本總數[例如:版畫、照片和雕像]
媒材和基底材[材料及技術,例如:油彩及畫布、鑄青銅、DAT錄音帶、Betacam錄影帶]
尺寸[以公分和/或英吋計算(長*寬*高)。如果只使用一個尺寸標準,要確定認證申請及鑑價報告中所有的尺寸標示都是按同一標準。]
簽名及題字[例如:簽名在右下角,作品名稱和時間則在相反處;標記、題辭、製造者標記或純度標記。]
物品狀況[參考諮詢的狀況報告中可用的部份,在鑑價報告中概括任何物品的狀況問題,例如損傷、修理、修復、褪色等。]
作品來源[從創作者/製造者到目前為止的持有人記錄,盡可能包含時間、轉移方法,資訊由受贈機構提供]
資料取得上的限制[若為檔案資料,指出是否有取得上的限制並且引用諮詢的來源,例如贈與行為、檔案鑑價報告]
參考展覽歷史[在正文概述,但不要附上展覽資料]
參考文獻和圖片[在正文概述,但不要附上資料]
贈與者購買時的價格
在物品描述旁或下面任何可以的地方插入縮圖。
估計的公允市場價值。
小結
因為政府規定,加拿大國稅用途的鑑價會是大部分鑑價師遇到最複雜的鑑價類型。所幸加拿大稅務局及加拿大文化資產出口審查委員會提供了納稅人、贈與者以及鑑價師很豐富的指南。除了對公允市場價值的通盤了解是所有國稅用途的鑑價中最首要的,推定公允市場價值時應避開以下情形:
用過去事件來確立價值。有個常見錯誤就是過度依賴過去事件,但過去事件並不能適當反映現在的公允市場價值。例如:有一個版畫家因為一場水災損失了她的石版。幾年前用這些石版印出來的版畫賣得很好,但是最近的銷售情況大幅衰減。鑑價師不能太依賴銷售高的時候。那個時候的市場狀況沒辦法反映估價日(鑑價生效日)當時的市場。最重要的是到估價日之前收益的縮減如何。
重置成本通常並不是用來判斷鑑賞用資產(appreciable property)公允市場價值的好方法。因為現今的高勞力成本,用來重新製造一個維多利亞時期鑄鐵噴泉的成本會大大超過其價值。相同地,重新經歷某納稅人怎麼擁有一個東非部落手工藝品過程中的事件(旅遊及導遊費、探險計畫費用、租車費、運輸費、維護費用等),這些成本都不能反映公允市場價值,因為已有類似的物件銷售情況可作比較。
表價、目錄價格或報價並不適合用來作為慈善贈與的公允市場價值指標,因為這只適用來報價的文件,並不能佐證實際售價。
保險價格通常會是可能範圍內最高的價格,所以通常也不能作為公允市場價值的指標。
平方英吋規則用來衡量畫作的公允市場價值是很沒根據且不可信的。採用平方英吋規則時,藝術家的作品會根據他們的其他作品銷售時每英吋的實際價格,視其尺寸來計算其價值。市場上的新畫家可能會用平方英吋法來算,但古董藝術通常不會這樣定價。有些小幅畫作可能事實上比大幅還要有價值,特別是某些畫家的某些風格。有些當代藝術家是會用平方英吋規則來銷售作品,因此鑑價師只有在藝術家用這個方法是眾所皆知的情況下才會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