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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對藝術史學家的藝術鑑定(authentications)或作品歸屬(attributions)判定準則

文 │柯人鳳・蔡慶伶 / 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整理



無論是受雇於學術機構或博物館,亦或是作為獨立學者或專家,藝術史學家往往負擔著一項重大責任,就是藝術品的鑑定(authentications)或作品歸屬(attributions)。作品歸屬及鑑定在不同藝術史領域有著明顯的差別,諸如中國青銅器和書畫、羅馬時期的希臘雕像複製品、印度造像、中世紀雕塑、18世紀大師畫作、19世紀風景和風俗畫,以及現當代藝術等。很多領域可能只有一兩位藝術史學家就個人權威提出有見解的主張,其他領域則可能有很多專家爭論彼此發表的意見。相反的,當藝術家缺乏藝術家總錄(catalogue raisonné)或是學術專著,有時候會很難辨別誰是專家。


當藝術史學家投入鑑定或作品歸屬時,根據美國大學藝術學會(college art association, CAA)的「作品鑑定與歸屬(Authentications and Attributions)準則」提出以下建議:

  • 藝術史學家僅針對自己專長的藝術品提出判定。尤其建議藝術史學家在提出判定時,偕同其他學者或藝術品修復師,共同對於藝術品真偽及歸屬的提出達到共識。

  • 藝術史學家能夠倚賴採用精密科技分析技術專家,對物件進行科學檢測與物質分析。

  • 藝術檔案文件、風格鑑賞以及科學分析能夠互補,三者構成理想鑑定報告,形成一致的證據,也是訴訟時最好的辯護。

  • 藝術史學家若碰到難以建立共識的情況時,建議謹慎考量是否要中止,或是諮詢法律顧問。

  • 受機關所雇的藝術史學家要先跟所屬機構商量,確定在什麼樣的情況及限制下,是否能進行藝術品真偽及歸屬的判定,也須確定機構是否能保障藝術史學家進行判定。有些機構有制定判定的形式及流程,以降低甚至是完全避免訴訟風險,只要有相關的保障措施和流程須嚴謹遵守,且任何問題都必須要諮詢機關法務。

  • 建議獨立藝術史學者不要在沒有保障、保護以及作品所有者的放棄訴訟請求聲明下,進行作品真偽鑑定或歸屬。

  • 若遇到商業畫廊裡的藝術品歸屬錯誤的情況時,必須要受人所託、受保護的情況下再給出判定,因為一旦提出判定後,有可能就沒有辦法取得作品所有者(或畫廊)的放棄訴訟請求聲明。

  • 若遇到博物館裡的藝術品歸屬錯誤的情況時,應該私下、非公開地向合適的管理人傳達自己的意見。無論藝術品是不是為博物館所有或展出,除非受人所託作判定,藝術史學家都不應該主動涉入。

  • 若要將判定結果提供給私人藏家,必須要先有作品所有者的紙本請求書,而且所有者應該要提供每個參與判定的人經簽署過的聲明以及適當的保障。有參與判定的藝術史學家應該要向律師諮詢聲明的內容。

  • 進行判定時應避免評論藝術品賣家或所有者的品格及信譽。藝術史學家若合理懷疑或不贊同別人提出的作品歸屬時,除非作品明顯是贗品,否則建議以「作品歸屬錯誤」或「作品歸屬不妥」的意見表示會比較恰當。最後,藝術史學家應自己保留判定紀錄、聲明、作品圖像和所有相關資料。

  • 有鑒於藝術史學家可能持續發表對作品歸屬及真偽的看法,提出意見可能會有訴訟風險,尤其在國際上提出主張時,可能涉及到所有權或名譽損害的相關國際法律議題,建議必須要謹慎且透過法律專家來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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